有家长这样认为:教师办辅导班的根源在于校外辅导班的存在,如果压根就没有辅导机构,也就没有在编老师兼职这回事了,否则永远有家长给孩子报班,永远不公平!
小编想说:校外的辅导机构是不能禁止的。
教师和校外办辅导班的是两个不同的负责体。在中国公立学校是教育的主体,私立学校和培训机构是教育的辅助。一主一辅,互相补充不好吗?为什么有些人总要把它们对立起来?!是谁想把它们对立起来?!
首先,允许学校办班儿和校外辅导机构办班,是因为人家有资本有实力有资格有资质。他们具备办班儿的一切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公立学校是事业单位,公立学校的在编老师拿着国家的工资,就要为国家的教育工作。这个工作就是教育学生,并把学生教育好。注意是教育好,不仅仅是教育。不仅仅是上完课就走人,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国家早就规定了:要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国家没说只发展学生的智吧?也就是说,拿着国家的钱,就要一直考虑怎么把学校的学生教好。但是家长要老师牺牲假期时间为孩子补课,我也想说:你在诱导老师违纪,有报道说家长在假期结束之后举报老师补课,结果课上了,钱没掏。
其实,总有学校老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瞧不起培训老师——我是正规军,你是游击队。总有培训老师,整天瞎得瑟,瞧不起在编老师——你看我挣钱多。要我说,要是学校教育真的完美了,就不会有校外培训教育;要是培训教育真的完美了,就完全可以取代学校教育了。既然都没有,也就意味着都不完美。
教师课外办班应该禁止。追究教师课外补课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教师待遇偏低,教师有增加收入的冲动;二是培训机构费用昂贵,质量又难以保证,家长以相对廉价的费用肯请教师为孩子补习。无论何种原因,公办学校教师课外都是不能许可的。一是违反师德规范,违返行业规定;二是不公平对待学生(这点少有人提及)。
义务段民办培训机构的学科补习应该禁止。一是抢跑行为明显,例如幼小衔接班,就是典型的抢跑。二是超纲,例如奥数,明显超过国家规定的教学范围。三是影响教育公平,很多家庭本不愿补课,但其它人都去补,自己也不得不去,这种“被补课“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也给普通家庭增加了经济负担。四是伤害学生身心健康,补课严重增加了学生学习强度,延长了学习时间,导致学生睡眠不足,社会实践不足,从长远和全局上看,危害民族健康。
可以保留的社会培训项目。不能因为社会培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一概否定,社会培训应该作为学校学习的互补。可以保留和允许的项目有:一是艺术、体育项目,如音乐、舞蹈、武术、围棋
、京剧等;二是学习方法类培训,如思维导图等。这样既可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另一个方面,不会冲击教育公平。这样的培训机构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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