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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第四届中国童声合唱节”的补充通知

2008-10-14

  主办单位:
  中国合唱协会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香港新苗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承 办:
  中国合唱协会童声合唱委员会
  香港新苗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针对各地团队反映问题情况,经中国合唱协会童声委员会与多方认真研究,为确保此次中国香港“第四届童声合唱节”活动高品质、高规格的举行,特对本次活动部分调整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活动举行时间更改为:2009年2月1日2月6日(即深圳2天2晚、香港4天3晚)
  二、展演地点:香港元朗剧场
  三、闭幕式颁奖典礼暨合唱展演音乐会地点:香港伊丽沙白体育馆
  四、日程安排


  五、收费标准:
  1、 外地团队收费标准:全程六天五晚(深圳二天二晚,香港四天三晚)
  入住香港乌溪沙营地和深圳酒店综合费用:人民币2200元/人;
  入住香港三星级酒店和深圳酒店综合费用:人民币2600元/人
  费用包含:抵达深、港后的食、宿费及景点第一门票、交通、保险、团服(合唱节纪念衫) 1件费用、活动纪念册 1份;;
  费用不含:往返深圳交通费用及个人消费; (注:报到之日组委会用餐从晚餐开始供,送站之日组委会提供到早餐,团队如有提早或延迟到达,请自行安排好用餐或组委会代订餐)
  2、 深圳团队收取标准:全程四天三晚(香港段四天三晚)
  香港段入住香港三星级酒店综合费用综合费用:人民币2300元/人
  费用包含:各团队抵达深圳的出境口岸后及在香港的食、宿费及景点第一门票、交通、保险、团服(合唱节纪念衫) 1件费用、活动纪念册 1份;
  费用不含:深圳团队出发地到组委员会选择出境口岸交通费用及个人消费;
  3、参赛、参演合唱团领队或指挥的童声委员会委员(仅限一人) 团费和往返香港深圳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中国合唱协会
                                      二零零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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