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教[2007]01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促进我国音乐教育界专家、学者在音乐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研究成果的交流,提高我国音乐教师教育的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推动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举办音乐教师教育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发征稿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珠江钢琴集团
二、论文主题
音乐教师教育如何为基础教育服务,为中小学培养合格音乐教师的相关哲学和教育学等理论研究、教育理念、办学模式、教育管理、课程结构、学科教学、教育实践,以及中小学音乐教育与音乐教师培养相关问题研究等(详见征集论文的参考题目)。
三、评选要求
1.凡未参加过全国音乐教师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已公开发表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需加注明;
3.每人只限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论文的作者不得超过两人;
4.论文不得超过5000字,引文及参考书目需注明出处。
四、参评对象
1.高等院校音乐教师教育(含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及其他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专家、教师和研究生;
2.中师和基础音乐教育的教学研究人员及音乐教师;
3.音乐教育管理干部和科研工作者;
4.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
五、参评办法
1.参评论文一式5份,一律使用A4纸,不得在论文上书写作者单位及姓名;
2.参评者需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连同参评论文直接寄至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3.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
1.由本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
2.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可优先参加将于2007年9月在广州市举办的“第二届音乐教师教育学术研讨会”;其中部分优秀论文将分别在《中国教育报》和《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的有关专栏上刊登;部分优秀论文的作者可在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论文。
3.在“第二届音乐教师教育学术研讨会”上为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并将获奖结果通报作者单位。
七、通讯办法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人民音乐出版社内)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秘书处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林珊珊
联系电话:(010)68228007
传 真:(010)68210291
说明:“第一届音乐教师论文征集评选活动”是指2002年12月在福建武夷山举办的“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学术研讨会”所举行的论文征集活动。
附件:
(本通知可登陆“中国音教网”www.csmes.org下载)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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