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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全国中小学生竖笛邀

2006-05-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已于2006年1月20日发出“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竖笛邀请赛的通知”,现将有关后续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省参赛代表队要求
  1、 代表队与节目数
  每个省规定只能一共报送三支中小学生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只能表演同一形式的两个曲目(合奏、重奏或独奏),不允许超量报送。
  2、 代表队人数
  每支合奏代表队的人数按原通知不变,重奏的表演者、独奏的表演者加伴奏者均视为一个代表队。
  3、 伴奏要求
  合奏不用伴奏,一般情况下重奏也不用伴奏,独奏节目的伴奏提倡采用单件乐器(如: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吉他等乐器),如有必要,可以用小乐队伴奏。
  二、 参赛录像一律用光碟报送,光碟要贴好标签,用专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外面也贴上封装标签。
  三、 所有参赛曲目必须附送打印清晰的曲谱一式六份,凡创作和改编的曲目必须在曲谱首页右上角打上方框,注明“创作”字样。曲谱用档案袋封装,贴上封装标签。
  四、 报名方式
  请各省音乐教育学会于2006年11月1日起报名,寄送报名表和评审费,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20日。每个参赛队须上交评审费200元,此费用直接邮寄至北京翠微路2号人民音乐出版社内,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宋谨收。邮编:100006电话:(010)68219114(办)。
  五、评奖
  该项比赛将于2006年12月底开始评选,我会将聘请全国资深竖笛教育专家担任评委。分别评出演奏奖、创作奖和指挥奖(合奏)若干。
  五、 颁奖时间与地点
  颁奖式大致定于2007年3月在全国中小学生竖笛春令营开营期间举行。详细时间、地址请见文件。
  [附件]1、报名表
     2、作品封装袋标签
     3、录象碟封装袋标签
     4、录像光碟标签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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