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教[09]1号
为了推动全国中小学器乐教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了促进提高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器乐教学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由我会基础教育器乐学术委员会,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欧洲竖笛重奏、合奏(录像)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比赛形式
比赛形式为竖笛重奏或合奏,可以学校为单位组合,也可以跨校以乡、镇、街或区、县级为单位组成教师重奏团或合奏团参赛;
二、 曲目要求
可以自行创作,也可以选曲参赛(可参阅《欧洲竖笛重奏合奏教程》上、下集——花城出版社出版和《欧洲竖笛教与学》——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凡创作曲目请附送总谱一式两份。
三、 伴奏乐器
伴奏乐器不限,可以采用钢琴、吉他、电子合成器、打击乐器以及其他适合的乐器。也可以不采用伴奏乐器。
四、 参赛指标
每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上送三至四个代表队的录像参赛。
五、 录像与报送要求
请将录像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碟,按一式两份寄至广州市中山四路172号,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朱则平同志收。邮政编码:510030,电话:13380093269。
录像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5月31日。
六、 参评费及邮寄地址:
200元/每个代表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人民音乐出版社内,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林珊珊同志收。
邮政编码:100010
七、评奖
我会将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出一、二、三等奖,于2009年秋季在第三届全国新课程器乐教学研讨会暨全国“十一五”规划课题《器乐》首批子课题结题会议会期(在天津市举行)举行颁奖仪式。评奖结果也将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和“中国音乐教育网”公布。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