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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音乐教师竖笛重奏合奏比赛”的通知

2009-02-11

中音教[09]1号

  为了推动全国中小学器乐教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了促进提高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器乐教学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由我会基础教育器乐学术委员会,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欧洲竖笛重奏、合奏(录像)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比赛形式
  比赛形式为竖笛重奏或合奏,可以学校为单位组合,也可以跨校以乡、镇、街或区、县级为单位组成教师重奏团或合奏团参赛;
  二、 曲目要求
  可以自行创作,也可以选曲参赛(可参阅《欧洲竖笛重奏合奏教程》上、下集——花城出版社出版和《欧洲竖笛教与学》——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凡创作曲目请附送总谱一式两份。
  三、 伴奏乐器
  伴奏乐器不限,可以采用钢琴、吉他、电子合成器、打击乐器以及其他适合的乐器。也可以不采用伴奏乐器。
  四、 参赛指标
  每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上送三至四个代表队的录像参赛。
  五、 录像与报送要求
  请将录像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碟,按一式两份寄至广州市中山四路172号,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朱则平同志收。邮政编码:510030,电话:13380093269。
  录像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5月31日。
  六、 参评费及邮寄地址:
  200元/每个代表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人民音乐出版社内,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林珊珊同志收。
  邮政编码:100010
  七、评奖
  我会将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出一、二、三等奖,于2009年秋季在第三届全国新课程器乐教学研讨会暨全国“十一五”规划课题《器乐》首批子课题结题会议会期(在天津市举行)举行颁奖仪式。评奖结果也将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和“中国音乐教育网”公布。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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