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在给小朋友上音乐课。作者供图
“孩子该听什么音乐好?”这是很多家长常问的问题。显然,问这样问题的家长都有一个意识:儿童阶段是人的成长关键期。成长关键期的孩子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具有了什么样的心理结构,对成人阶段的影响至关重要。音乐审美教育亦然。人的审美偏好、审美习惯,甚至审美标准形成的关键期都在童年。是否能形成开放包容的文化胸怀,也取决于成长关键期的孩子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关于孩子要听什么样的音乐,我的建议是:经典的、多样的、积极的、适宜的、提升的。
1.经典音乐代表着音乐艺术的高峰
每个时代都随时涌现出很多新作品,这些作品有些好,有些不好。所谓好的音乐,就是能引起人们情感共鸣,能够给人带来更高的美感与享受、更强烈的震撼与快感,更多的创造性启迪,以感性智慧让人折服与赞叹的音乐。
历史的判断是公正而准确的,当除去各种干扰性因素的遮蔽后,具备这些审美属性的音乐作品就会在历史的筛淘中留下来,被一代代人欣赏、学习与模仿。它们因审美满足的强烈性与结构形态的典范性而被一代代人珍视与传承。无论是作者不详的传统民族民间音乐,还是有明确作者的创作作品,都有经典之作,经过时间的洗礼、受众的选择留传至今。反之,有些作品即便在当时因各种因素红极一时、备受推崇,也难以经受跨时代的筛淘。
曾有人问我,你听的巴赫、贝多芬都是二三百年前的作品,那些传统民间音乐也都是老掉渣的作品,你也太“out”了。我则反问,苏东坡的作品是近一千年前创作的,屈原的作品是两千多年前创作的,我们为什么不觉得欣赏这样的作品是out呢?每一代有每一代的流行艺术,只喜欢流行艺术,就会不断被out;而热爱经典,则永远不会out!因为经典代表着音乐艺术的高峰。我们为什么要欣赏、学习、推崇经典音乐?因为,学习经典、热爱经典,给孩子听各个民族、各个时代传承下来的经典音乐,能够培养孩子高品位的审美追求、持续终身的审美享受,以及明辨审美价值的判断力。
特别是儿童阶段的孩子,家长不用刻意安排他们听流行音乐(当然也不用刻意排斥),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这些作品还没有经过历史的筛淘,有些好,有些不好,不要在宝贵而有限的童年时期,让不好的音乐作品占据孩子宝贵的听赏时间;第二个是,现在让他听的流行音乐,等他们到喜欢流行音乐的年龄时,可能已经不流行了。
2.人需要“口味丰富”的音乐生活
追求感性体验的“多样性”是人类感性需要的自然倾向;“丰富多彩”本身就是人生幸福的标志。与味觉要求同理,人需要“口味丰富”的音乐生活。风格、类型多样的音乐,不仅可以满足孩子的感性需要,而且能够防止单调导致的“审美餍足”(审美疲劳)。
不仅如此,一个民族的创造力,由每个人的创造力汇聚而成。创造力表现为想象力,而想象力的前提之一则是感性经验的多样性。孩子在成长关键期,要强调感性经验积累的“总量”,更要重视感性样式“类型”的多样性。
从创造力培养的角度出发,我们说“一样过百不如十样各一”。我们假定有两个孩子,一个孩子成天只听一种类型的时尚流行歌曲;另一个孩子则既听当下的时尚流行歌曲,也听西方音乐,还听中国各地、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还涉览风格各异的世界各地各民族的音乐……一个孩子只听自己所学钢琴的钢琴作品,另一个孩子则既听钢琴作品,又广泛涉猎各种乐器的音乐文献……请想象一下,哪个孩子将来更有创造力呢?
感性样式的多样性还直接关乎一个人的审美包容力、文化心胸的广阔性。“少见多怪”不仅仅是日常经验的总结,在审美上更是如此。很多时候人们对其他民族、其他地域艺术样式的拒斥,往往是出于“听不惯”“不适应”。当今社会,文化交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把“文化”具体落实到“艺术”上,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交流”,应该是“艺术审美感受的接纳”与“艺术审美价值的认同”。
人的审美口味(风格偏好)因经验的积累而被塑造,也会因经验的积累而趋于固化、僵化。成长关键期的孩子,审美偏好还没有固化,审美价值判断的标准还处于开放期。这个时候,要大量地给孩子欣赏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在信息传播不发达的时代,人类在各自文化圈中,创造了风格迥异的艺术样式,而随着信息传播越来越发达,文化交融越来越多,艺术样式也难免会越来越趋同,这就是在当今时代,要特别强调让孩子多听各民族、各地区原生态民族民间音乐的原因。
3.童年时期要让阳光与美好成为主旋律
童年是孩子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期。一个童年生活在美好、阳光世界中的孩子,会把美好、阳光作为世界的常态,将来遇到丑恶、黑暗时,他会认为,那是需要战胜与消除的;而一个童年生活在丑恶、黑暗中的孩子,他会把丑恶、黑暗作为世界的常态,会怀疑甚至不相信美好与光明,会接纳甚至参与丑恶与黑暗。
艺术把多样的世界推到孩子面前,大大扩展了他仅仅来自自身生活环境的信息。我们常常在艺术作品中认知世界、社会与人性。童年是阳光心态形成的关键期,少年是认知世界复杂性的关键期,青年才是全面应对现实世界诸多问题的阶段。有些家长误以为,要在童年让孩子认识到世界的黑暗面,从而防止将来面对“骨感”的现实时难以接受。我不认可这种教育理念,因为人的“世界图式”是通过经验概率建立的。而童年经验中,是光明的概率高,还是黑暗的概率高,才是“阳光心态”“心理阴暗”形成的关键。以“黑暗童话”为代表的“黑暗教育”,会产生让孩子怀疑美好、不相信光明的恶果。艺术可以暴露世界中黑暗与丑恶的一面,但是绝不许以欣赏、赞美、快感的姿态出现。可以看到,在那些包含着丑恶与黑暗内容的伟大艺术作品中,丑恶与黑暗从来都是以挣扎、痛苦、需要战胜与克服的面貌出现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要以最高的警觉,最坚决的态度反对与抵制音乐艺术中接纳、宣扬低俗、丑恶、黑暗的内容。特别是童年时期,要让阳光与美好成为主旋律,在少年时期要指出与揭露不良价值倾向的作品的危害性。艺术教育要从社会到家庭都有正向的价值观引领。这不仅仅关乎孩子的审美态度,更关乎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是创造和谐、美好社会的重要教育要求。
4.要选择孩子适宜的音乐作品
这个“适宜”是从纯感性可接受角度而言的。人的思维能力不仅体现在理性思维上,也体现在感性思维上。理性思维能力表现在处理复杂逻辑的过程中;感性思维能力的体现则更为复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感觉的敏感性与耐受力、注意力的保持与分配能力、知觉的识别与组织能力。所有艺术门类都存在着这三大“难度”因素。以音乐为例,孩子难以感受过高、过低音区,过强、过弱力度,过快、过慢速度,以及织体过于复杂的音响形态的音乐。孩子喜欢中音偏高一点音区,中等力度、中等偏快速度、音响复杂度适中的音乐。大家熟悉的轻音乐、古典音乐中的通俗作品、雅俗共赏的音乐就具有这样的特征。人们比较常见的所谓“儿童音乐”,就是偏向中间的音乐形态;而人们所说的“严肃音乐”则是偏向两端的音乐形态。
导致问题复杂性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音乐艺术的表现不限于优美、悦耳,有什么样的内心感受,就有什么样的音乐表现,就有相应的音乐形态,因此,那些表现昏暗、阴郁、焦虑、挣扎、恐怖感的音乐作品必然使用不那么好听(不优美、悦耳)的音响。另一方面是,艺术形态的复杂性,既有感性体验耐久性的需要(简单的东西容易腻,审美耐久性与感性体验的复杂性直接相关),也有创作者希望挑战感性智慧的驱力(伟大的作品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优美、悦耳从来都不是伟大作品的必要条件)。
人接受复杂性作品是以感性能力的提升为前提的,而感性能力的提升是有发展过程的。处于感性能力不够发达阶段的受众难以接受刺激过强、复杂度过高的作品。儿童与感性经验不足的成人,难以接受、欣赏严肃音乐就是这个原因。有些家长不了解这个道理,以为孩子应该从小接触经典音乐的熏陶,就带孩子去听对孩子而言音响过于强烈、过于复杂的经典作品音乐会。结果,让孩子产生不适、抗拒、逃避感,而家长为了防止孩子在音乐厅中哭闹,要么批评、指责孩子,要求孩子噤声,要么只能将孩子带离演出场所。这样的教育,会让孩子抗拒音乐听赏活动,厌恶音乐会表演场合,教育的结果适得其反——反而让孩子抗拒音乐了。所以一定要选择孩子适宜的音乐作品,带孩子听音乐会的时候,也要注意考察音乐会的曲目。当然我也在这里唿吁打造更多专为孩子们设计的经典音乐作品音乐会。
5.给孩子听的音乐作品,应该有一定的难度
人的所有心智能力都需要通过教育来提升。理性思维能力如此,感性思维能力亦然。“教育要落实到最近发展区”,也就是要给孩子需要踮踮脚才够得着的教学任务。特别要指出的是,不要低估孩子音乐接受的可能性。给孩子听的音乐作品,应该有一定的难度。在总体上“适宜”的基本原则下,应该逐渐扩展音域范围——向高、低两极扩展;逐渐加大力度范围——向强、弱两极扩展;逐渐扩大速度范围——向快、慢两极扩展,在具有清晰旋律、鲜明节奏的前提下,可以尽量选择织体复杂(声部线条多,发展过程稍长一点)的作品。要记住:低于孩子已有感性能力的作品,仅能增加感性经验(如果包含新音响结构类型的话),不能提升感性能力。
最后特别从教育过程角度讲一条: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快乐。爱音乐是人类的本能,家长不能强求孩子听音乐,抓住孩子、按住孩子听音乐,特别不能在孩子听音乐的过程中指责、批评、训斥孩子;要让音乐吸引孩子,让听赏的快乐强化本能即有的对音乐审美的需要。强烈建议家长抱着孩子、带着孩子随音乐律动,让音乐审美的快乐与亲情交往的快乐叠加在一起。从小培养孩子这样的意识:听音乐真快乐!有音乐的生活真美好!
(作者:周海宏,系中央音乐学院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全国音乐心理学学会副会长)
新闻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