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相对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较为复杂。从权利主体角度而言,涉及词作者、曲作者、演唱者、录音制作者等,音乐作品常常被授权给代理人进行运营。
音乐作品的相对复杂性,导致即使短视频运营者愿意负担一定的授权费用作为成本,也可能因为取得授权的难度而放弃,还有可能花了钱,却不是从真正的权利人主体处取得授权。
音乐对短视频而言,是一个关键要素,从稳妥的角度,使用平台软件自带的音乐,是平台与音乐版权方取得授权的。但是不同平台提供的音乐素材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有些音乐抖音可能取得了版权方的授权,但是其他平台没有取得授权,那这个短视频就不能发布在其他平台。如果要脱离短视频平台的音乐库,则需要严格确认音乐的版权问题。
从司法判例以及司法文件看,音乐作品侵权的判赔标准还是相对较低。但是,即使有钱赔得起,但是对短视频运营者、短视频涉及的表演者等,会造成一定时间和精力的牵涉,会有负面影响,是我们更应该考虑的。还可能面临短视频平台的惩罚措施,以及应对大众的负面评价而进行危机公关。
Papitube旗下视频博主“Bigger研究所”因违规使用背景音乐而被诉侵权一案,是国内首个短视频MCN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为原创视频博主尊重他人著作权问题敲响了警钟。Papitube事后对外发布短视频版权白皮书,虽然不是具体针对该案判决作出回应,但是还是其他良好的效果。
需要强调一下,音乐作品即使不是被表演,仅仅作为BGM使用,也是可构成侵权的。还有一个误区,一条不是商单的短视频,使用音乐作品,是不是可以不用授权。如果你是短视频平台的商业性用户,或者你可以在短视频平台获利,即使此条短视频不能直接获得收益,但是也是在打造影响力,为商业变现做准备。也就是在非商单的短视频中,未经授权的使用,也是可构成侵权的。
作为短视频的实际运营者,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对版权等规则做不到透彻了解,除非经历过某些危机事件,也就是所谓吃过苦头,但是,一定要有版权意识,当涉及版权问题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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