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自贡市人民政府与中央民族乐团签订传统文化发展传承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国家级艺术院团中央民族乐团将与自贡携手合作,用“音乐+”“+音乐”的形式,打造艺术新场景,提质升级自贡艺术创作和演艺水平,提升双方品牌影响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据了解,框架协议分为“合作宗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其他事宜”四个版块,重点围绕双方资源共享、人才互联互通、艺术创作共同繁荣等领域,提出了共同打造“国之”系列文化形象、联手推出“听国乐·赏国灯”品牌、联合举办传统文化精品剧目展演、联合实施艺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四个方面的重点合作事项。
接下来,自贡将发挥“千年盐都”“中国灯城”品牌影响力,提取创作元素,打造具有传统音乐气质和自贡特色的高辨识度、唯一性、易于推广的“国之”文化logo,提升双方文化形象。
同时,积极发挥“中央民族乐团”和“自贡彩灯”影响力,推出“听国乐·赏国灯”品牌,共同赋能双方品牌效益,拓展国际市场,促进中国传统文化“走出去”。
不仅如此,还将邀请中央民族乐团到自贡开展精品主题音乐会演出,普及推广民族音乐、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中央民族乐团与四川轻化工大学音乐学院联合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普及传统文化,促进高校艺术鉴赏、专业教学等能力提升。
自贡也将邀请中央民族乐团参与自贡重大原创剧节目的音乐创作或指导;选送自贡优秀年轻艺术人才到中央民族乐团参加专业艺术培训;邀请中央民族乐团指挥、演奏、声乐等领域的艺术家,到自贡开展短期艺术指导。
据了解,中央民族乐团是国内规模最大、民族乐器最完备的综合性国家级艺术院团,创作演出了众多民族音乐精品,拥有一大批优秀的民族音乐表演艺术家、作曲家,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坚实力量。
今年9月,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耘带队前往中央民族乐团对接工作,就共同推动传统文化发展传承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经过近3个月的有效沟通,结合双方实际,在综合双方意见基础上,本着“共同赋能、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自贡市人民政府中央民族乐团传统文化发展传承框架合作协议》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