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唱叫做“独乐乐”,一群人唱叫做“众乐乐”。按照孟子的观点来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起码可以让人们一同高兴,获得好的体验。倘若只是一个人唱歌,就有点孤芳自赏的意思了。合唱可以让人们迅速团结起来,统一节奏,统一调子,甚至可以分声部唱出来,有种层次感,有种和谐感,让人获得美的享受。不过,合唱并非如此简单,而是比较复杂,要被人们利用充分。
上古时期,人们在田野中歌唱,会唱出心底的呼声。不管是唱山歌还是小调,都能见什么唱什么,创造力很强,调子丰富多彩。后来有了汉代的乐府,乐府机关里的乐官们到民间采集民歌,就改变了民歌的原生态。很多乐曲被采集到宫廷,促进了乐曲的专业化发展。经过文人士大夫们的整理,乐曲变成了清新朴野的歌曲,也成了文人士大夫们争相模仿创作的东西。有了专业的文人士大夫搞创作,就会让民歌发展很快,迅速出现在朝与在野的区分。在朝的歌曲比较典雅,适合皇帝和官员们欣赏,而在野的民歌比较清新朴野,只能适合民间老百姓们欣赏。皇帝和官员会认为民间的歌谣有些俚俗,甚至有些恶俗,也就只能喜欢庙堂之上的高雅的音乐。
只是自己独唱并不能发挥很多声部的特点,于是,就有了乐器伴奏,有了多声部合唱的方法。人们由独唱变为合唱,本身就充满了气势,也让声音层次多样,便于欣赏。合唱的魅力并不仅仅在于铿锵有力,而在于多声部互相协作,产生多种声部一起发声的效果。不管是领唱、合唱还是二重唱,都能让声部丰富起来。倘若只是一起唱就叫合唱,岂不是太过于枯燥乏味?在庙堂之上的合唱可以起到扩音作用,尤其唱一些歌功颂德的作品,让皇帝感觉很美好,官员们感觉很美好,而且要定期唱,唱响朝堂,唱响天下,让天下人都知道皇帝的恩德。只不过,这种合唱只是一种适合宫廷需要的唱,并不适合到民间唱。民间老百姓可能会合唱,在打谷场、麦场等地方,一个唱,几个和,相得益彰,也可以几个人一起唱,一人负责一个声部,算是没有伴奏的原生态唱法了。
合唱可以让人迅速融入集体,受到集体协作精神的影响,成为集体中的一员,变得积极乐观起来。曾经有调皮捣蛋的孩子组成了合唱团,刚开始的时候非常调皮,让老师操碎了心。后来,他们步入正轨,认真唱歌,居然能拿了大奖,也就变好了。我们的教育相对落后,尤其在评价人才方面,以考试作为主要的评价手段,比较单一。很多孩子学不进去,却还是硬着头皮学习,那种痛苦简直不能忍受。要是以多种方式衡量人才,就会让学生们获得一定的解放。倘若孩子参加学校的合唱团,拿了大奖,就可以直接升学,是不是一种鼓励?不过,合唱历来被当成工具使用,并不能成为某种通俗歌曲的唱法。很多庄重的场合有合唱,而且很多合唱演员都是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有的还是领导,即便明明知道组织这种合唱活动是劳民伤财的举动,也还是要坚定不移地举办下去,只要有回扣,领导就会不遗余力地干下去。
合唱的萌芽状态可能是一群人在田野中歌唱,或者在大路上歌唱,有一两个人忘了词,或者不能现编词,就跟着别人唱。一群人唱,可以弥补有人忘词的缺陷,也可以集思广益,看到什么唱什么,使内容更加充实,结构更加完整,情感更加丰富。合唱的声音比较大,有的只是作为背景音出现,算是有这种付出。倘若只是一个人唱,唱的次数多了,听的人就会产生审美疲劳。能欣赏合唱的人会在唱歌的队伍中挑出跑调的歌手,看到哪个歌手眼神游移不定,看到哪个歌手身体摇晃了,听到哪个歌手唱歌慢半拍或者赶了节奏。如此一来,合唱就具备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而且还会不断变化花样,让听众获得不一样的感受。
当然,合唱多了,听众会产生审美疲劳。不是所有的歌曲都适合合唱的,也不是所有的合唱都能打动人的。尤其是在一些节日来临的时候,有关单位会组织合唱比赛,要求全体员工参加,领导带队,最终评出分数,给单位发奖。什么事只要领导带头干,就会干成。没有音乐老师,就请外援,没有服装道具,就直接购买或者借别的单位的,没有专业的味道,就要强调业余的味道,向专业程度靠拢。不过唱的都是一些节奏铿锵的以赞美为主要风格的歌曲,也就让听众感觉审美疲劳了。
其实,合唱应该是鼓舞人的,是抒情的,是打动人的,而不是仅仅聚在一起唱一首歌。合唱的演变可以说明,社会政治高度发达,已经会用合唱来给自己唱赞歌了。尤其是一些庙堂之上的合唱,配乐朗诵,接着就要群体开唱,显得气势磅礴,却终究是唱赞歌,也就有些空洞无物了。需要追求合唱的民生意义和审美原则,而不是追求合唱在赞歌方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