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音乐版权相比以往清晰许多,整个行业的意识和规范也都在提升。主要的音乐平台都设有授权和版权维护的机制,不授权也就意味着作者仅仅是把作品晾在平台上,不涉及利益分配也不涉及平台的曝光支持;视频平台也开始有了原创声明和广告分成的机制,让作者有可能对视频的分发流传进行管理和版权监督。利益分配的规则虽然被平台主宰,但是至少还是趋于透明化,让创作者能够去选择平台并期许价值增长。现在还有集成性的网站,可以一站式地对音乐作品进行全球发行和版权结算;也有各种各样的版权代理公司,搜罗几十上百首歌曲打包签约给大平台,获得更大笔的版权收益和流量扶持,再和创作者分成。
这里面却也仍有许多问题。首先,各大音乐平台的版权争夺战对于音乐人而言喜忧参半。喜的是这逼得各个平台竞相完善了版权管理的系统,对新人新作虎视眈眈却也开了方便之门,大有请君入瓮之势。忧的是各个平台都要争夺自己的独家版权,虽然有了互授协议,但仍不能尽消壁垒,音乐人选择非独家分授版权则不能获得平台力挺,独家则会损失多平台的占有和曝光,签约期限内有在一棵树上吊死的风险。尤其对于受众尚少的独立音乐人,播放量和听众的增长实际上要依赖于平台的给予。能为平台带来流量的平台当然会出大价钱揽下,要依托于平台带来流量的则就被动了,只能是通过授权来期许一种升值的空间,变成了一种无奈中的选择。有的平台在作品的发布界面就引导授权,相当于一种隐形的霸王条款或者诱导性的捆绑销售。平台揽获了大量版权雄厚了自身的库存和竞争力,音乐人独家授出版权却可能只是为别人做嫁衣,能不能在平台获得很好的价值生长是要打问号的。
其次,版权代理这一块,小公司多得令人眼花缭乱,推广和渠道能力不一,有的能比跟单一平台签约更显出资源和收益上的优势,有的则其实不如,常常也不够敞亮难以辨识。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收益的透明度。代理方拿走版权是一纸协约,近乎空手套白狼,一般每季度出示报表并进行分成;然而,它批量搜集歌曲打包签约的价格,跟你在报表上看的版权产生的流量收益,可能就不是同一个体系下的数字了。他打包之后有了整体议价权,但你看到的可能只是自己的作品流量不大也没太大所得。这里头不清不楚,更何况有的公司还蒙混过关并不按时出示报表,垮台跑路了就更难搞。
另外,随着综艺类节目的激增,闹出的斩而不奏或先斩后奏挪用音乐作品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无论知名音乐人还是不知名音乐人都深受其害。这说明整体规范提升的情况下,行业的版权意识仍然薄弱,侵权的法律惩戒及经济代价相比于节目的眼前利益仍然微少,没有大公司撑腰的音乐人在维权上仍然非常弱势。很多时候这都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懂得尊重懂得提前打声招呼建立约定的问题,但由于没有提前打声招呼的意识,最后只能在法庭上纯然演变成钱的问题。这也需要节目的每一个参与者的重视,参演艺人也不能把什么都推到公司方演出方,毕竟下一个倒霉被侵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作者简介:
行舟,90后学院派乐评人、诗人、前卫民谣摇滚唱作人。北大中文系学士、哲学双学位,美国杜克大学东亚系硕士。曾任北大诗社社长。2017起年以独立音乐人“马克吐舟”身份,发行《充气娃娃之恋》等数张唱作EP。2018年推出首张个人专辑/诗集《空洞之火》。行舟乐评,以欧美音乐为评论主线,擅长音乐文化批评与独立音乐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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