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伴随着如梭的70年岁月,中国人民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中国乐器工业已从过去的一片空白,发展到今天,成为世界第一大乐器生产国和最大的乐器市场之一,作为一个在乐器行业从事工作达55之久的老乐器工作者,此时此刻,感到无限骄傲和自豪。
与其说是职业习惯,还不如说是一种使命感,笔者曾经写过“新中国乐器行业50年”、“新中国乐器行业60年”。今天,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仍然笔耕不辍,欣然写下《新中国乐器行业70年》,以此作为向我们伟大的祖国70岁诞辰的献礼。
由于篇幅较长,文章将分期连载。第一部分,1949~1978年,新中国乐器工业创立和打基础阶段;第二部分:1979~2001年,新中国乐器工业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阶段;第三部分:2002—2019年,中国乐器工业全面走向世界,成为世界乐器大国的阶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华诞。
新中国走过的70年,中华民族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辉煌历程。今天的中国已经从过去的“东亚病夫”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东方巨人”。
乐器是人类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人类思想感情的工具。中华民族有着5000年的文明史,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乐器行业也从零起步,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的过程。新中国乐器工业体系随之创立。
“五四运动”,“新中国建立”,“改革开放的40年”,我们的祖国经历了这三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当新中国成立70周到来的时候,我们即将迎来思想解放、经济发展、教育勃兴、文艺繁荣的“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期。
与此同时,新中国乐器工业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跃上了“世界乐器大国”的台阶。
回顾新中国乐器工业70年发展历史进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1978年,新中国乐器工业创立和打基础阶段;
第二阶段从1979~2001年,新中国乐器工业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阶段。
第三阶段从2002—2019年,中国乐器工业全面走向世界,成为世界乐器大国的阶段。
一.
1949~1978年,这一阶段分为“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初期”、“文化大革命”三个历史时期。
1.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乐器行业基本空白,90%以上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作坊,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苏州、营口、宁波等沿海城市。
这是上世纪40年代,在北京天桥一带卖乐器的挑夫
这是位于北京前门打磨厂的乐器铺“宝音斋”以销售京胡为主
这是旧中国北京琉璃厂的老戏楼
北京的乐器制造业,追溯历史,有文字可考的清朝咸丰年间(公元1851 -1861年)旧北京城只有三户弦子铺,一为文盛斋,专做高档宫廷乐器及王公子弟专用民族乐器,筝、瑟、双清、二弦、三弦等;二为合音斋,以生产京胡为主批发到南方各省;三为合顺斋,以跑庙会摆摊生产低档乐器。逐渐繁衍,辛亥革命后到七七事变前随着京剧由宫廷转入民间,乐器行业开始发展,以京胡为主,就连牌匾也改为胡琴铺,共有l2户,从业人员50多人。日本侵华期间,交通阻塞,民不聊生,乐器制造业受到冲击,减员歇业,奄奄一息,有的回乡务农,有的改行拉车、挖煤,有的白天务工晚上做乐器或利用农闲季节来京制做乐器,生产形式主要是小作坊或家庭个体经营。到解放前夕,旧北平城据史料记载,有制做民族乐器的手工业作坊二十余户约三百人,主要制作胡琴、笛、箫、扬琴、琵琶等,主要集中在北京前门的打磨厂和和平门的琉璃厂文化街一带,其中较知名的有文盛斋、文兴斋、马良正等,每个作坊的从业人员由一二名到十余人不等,多数是从河北衡水、张家口农村进城谋求生计的农民。而这时仿制西洋乐器制作的店户也开始萌芽,有和呜厚、关记、众和三家风琴厂。北京乐器制造业的真正兴起是在北京解放后,成立最早的是“人民艺术服务社”(即北京钢琴厂的前身)由华北人民文工团支持建立,于1949年6月1日创办,从三人十万元(相当现在人民币10元)起家,当年发展到二十人,生产出风琴一台,提琴15把。1950年更名为新中国乐器厂,试制出国产第一架钢琴。1950年6月,朱德总司令曾到该厂视察。1952年成为第一家制造乐器的地方国营企业,更名为“北京市乐器厂”,主要生产钢琴、风琴、提琴,并迅速发展,还开始研制手风琴。1952年5月1日私营艺华乐器厂成立,原系经销管乐器的艺华商行,起名私营艺华乐器厂,招收了部分从事金属和金银首饰加工的失业人员,仅有六、七人(管乐器厂前身)在北京东四区政府支持下,先后与新城米庄、联友铁工厂、新光工业社合并,到1953年职工达99人,主要生产小号、长号、次中音号、长笛、萨壳斯等西管乐器。
这是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的历史资料
上海的乐器生产。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谋德利洋行就在上海开设了谋德利琴厂,从英国进口钢琴、风琴零部件,派技工并雇佣中国廉价劳动力,在上海制作外壳再装配成钢琴、风琴。当时有许多宁波人到上海在英国人开办的琴厂打工,这就是中国钢琴制造业的先驱者有许多来自宁波的原因。上海民族乐器行业的历史可追溯至清代乾隆、嘉庆年间。上海最早的乐器铺,有名可考的是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年)开设在城隍庙附近的马正兴乐器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55年底,“同业公会”国乐器组有会员61家,从业人员402人,分布在邑庙(现城隍庙)、蓬莱(后并入黄浦区)、卢湾(后并入黄浦区)和黄浦等区。这些手工作坊成为组建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的前身。口琴是由上海率先研发生产的,1 9 3 1年,我国口琴制造创始人潘金声先生开办了中国第一家口琴厂一中国新乐器公司 即国光口琴厂前身,以后,上海陆续开办了近十家口琴小厂,当时创始人潘金声自行设计制造的口琴,商标注册为“国光”牌,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口琴工业于1 9 4 9年l 2月1 5日由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直属华东工业部,更名为“华东工业部国光口琴厂”,企业性质由私营转为全民所有制,建国初期,根据上级关于技术援朝的指示,国光口琴厂随即派出三位同志赴朝鲜帮助建立了一个口琴厂,产品命名为“胜利牌”,1 9 5 2年,东北营口市又成立了第二个口琴生产基地,为口琴行业发展增添了力量。l 956年,5家口琴小厂并人国光口琴厂,此时全厂人数4 2 1人,年产口琴为4 8万只左右,品种增加到1 0种并试制成功了国光牌2 2音倍司手风琴。1 9 5 8年口琴行业再次进行调整,以上海口琴厂为中心兼并了7个小厂,主要生产2 4孔、2 0孔、1 6孔等其它花色口琴。
上海国光口琴始于1931年,至今有88年历史
苏州地区从唐朝开始就有乐器生产一直到清朝,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民族乐器这一古老的文化遗产.1 9 5 0年在苏州市手工业工会的指导下成立了乐器业工会,组织乐器工人迅速归队,随着形势的发展,为了改变历年在同行中存在的纷乱现象,便于统一领导,统一管理.1 9 5 1年4月15日在苏州市工商联合会第六联的指导组织下,成立了同业公会筹备会;当时参加同业公会的共4 3户,同年十一月经专业大会改选调正,同业公会的成立便于各户贯彻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推动了同业会员积极响应政府的各项号召,完成了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推销公债;成立税务小组;开展增产节约,反对浪费等项活动,但在业务活动与生产方式上各店仍是各自为政,墨守成规,自由经营,为了纠正乐器行业存在的弊病,同年八月在苏州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组织成立了乐器业务联销处,它的性质是联销分产,经费来源由各同业小组先行垫款然后按照比例分配,当时全市同业全部参加,投资总额为5 5 0 0万元(旧币)。同年十一月第六联召集全体会员召开专业会议修订了联销处组织章程,健全人事等制度,联销处成立以后,乐器产业的对外业务全由联销处承接,按各店职工人数分配业务。同时基本统一了规格及售价,并由联销处代交营业税。由于采用了联销方式 “大鱼吃小鱼抑的现象不复存在。那些平时靠“交行”的小作坊制作的产品可得到大店号同样的价格;同时根本改变了沿传了几百年的自由经营的状况,大大促进了当时的生产。一九五二年联销处在市政府与工商联的大力支持下参加了在无锡召开的“苏南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在这次会议上首次得到了国营公司的大力协助,胡琴,笛、箫、鼓等由贸易公司订购,并帮助解决了部分原材料的供应,业务情况极佳。同年还参加了华北交流会和扬州交流会。这样一来更大大鼓舞了同业的信心。一九五三年由于“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局部性地影响了当时的生产,联销业务一度不佳,但对运动的顺利进行仍起了一定的作用。联销处通过在预收客户的订金中暂借部分给同业会员,以维持日常工作。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推动了文艺事业的蓬勃发展,也相应促进了民族乐器事业的发展,联销处积极地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华东交流会和在东北沈阳召开的物资交流会,在这两次交流会上出现了乐器业前所未有的盛况。民族乐器供不应求,一是接受了军委的大批定货,二是与外省地区建立了订购业务关系。当时贸易公司的定货占全行业的70%,乐器联销处当时成为全市手工行业的典型,得到了市工商局、工商联及市物产贸易公司的表扬:由于乐器需求量的急剧增长,也导致了乐器业的盲目发展,至1953年底全行业发展到7 0户,出现了产销不平衡的局面,1953年产值高达201523万元,与1952年的700004万元相比增长了3倍。
这是苏州民族乐器一厂
广州的乐器生产历史悠久,建国前就有多家乐器作坊从事民间拉弦乐器生产。1930年华侨在广州创办了广东琴行,经营提琴、吉它、曼陀林等西洋乐器,琴行还成立了维修车间。与此同时,香港谋德里琴行老板梁彼德在广州开设彼德琴行,生产总统牌钢琴。建国以后,1950~1951年间,广州乐器业发展到124户,从业人员500余人,除生产传统中西乐器以外,还仿制西管乐器,民族乐器新增加了阮琴和中低音二胡。
辽宁营口是解放以后新兴的乐器生产基地,这与五十年代初的抗美援朝战争相联系的。当时,为了满足朝鲜战场上急需的乐器,政府将上海一些乐器生产作坊包括工人和设备整编制的迁往营口,这就是东北乐器厂和东北钢琴厂的前身。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站起来,翻身作主人,由此各种群众性庆祝活动频繁举行,反映现实生活,歌颂伟大国家和人民历史性变迁的音乐创作浪潮广泛掀起,音乐文化事业呈现出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的势头,全国各地普遍成立了中央及地区性专业表演团体以及专业音乐学院,各类乐器在专业音乐学院普遍开设了专业课,逐步形成专业及业余两支器乐演奏群体,从而形成了对乐器的大量需求,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大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萧条冷落的乐器生产得到了复苏。据当时的乐器生产工人回忆,那时工人们每天都要加班加点赶制乐器送到商业部门,再分别送往朝鲜战场供战地宣传以及各单位开展运动使用。而当时的乐器产销,是实行联购、联产、联销的形式,生产企业统一承接加工订货任务组织乐器生产。联营企业大多由三五家到十几家组成。当时由于乐器需求的大幅度增加,使得乐器作坊得到急速扩张,逐渐形成规模。并相继成立了乐器手工业合作社,如北京乐器社,广州乐器社,上海乐器社等。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初期(1953~1965年)
即:“一五”计划和“三年困难”时期
在这12年时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1953~1958年的“一五”计划和1961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这是新中国乐器工业的重要发展时期,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乐器工业生产体系初步建立,其主要标志是:
(1)、乐器行业基本上完成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建国以后乐器行业所进行的一次重要的体制改革,乐器行业95%以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以及成百上千个乐器手工作坊经过改制成立“乐器生产合作社”,一批国营、公私合营、集体所有制乐器生产企业也由此而诞生,如北京民族乐器厂、北京管乐器厂、上海钢琴厂、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广州珠江钢琴厂都在那个时期建立。与此同时,各省市也都相继成立乐器厂,如,新疆乌鲁木齐民族乐器厂、郑州乐器厂、长沙乐器厂、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延边民族乐器厂、昆明乐器厂、贵州乐器厂也都先后成立,新中国乐器制造业开始有了工业化的雏形。
北京民族乐器厂的前身,北京民族乐器第一生产合作社
建国初期的北京钢琴厂
北京地区, 民族乐器行业1954年1月25日,在前门区政府领导下,由十名私人制做乐器的个体手工业者自愿联合成立“北京第一乐器生产合作社”,以生产民族乐器为主,当年发展到80人,直到1960年并入公私合营北京民族乐器厂。1956年1月12日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经北京市第一方工业局文教印刷工业公司批准由27家三人以上私人乐器作坊和店铺联合起来成立公私合营北京民族乐器厂,共有职工194人,主要制作京胡、二胡、板胡、三弦、琵琶、阮、扬琴以及各种鼓类,响器等民族乐器。1956年1月又有几十家制作乐器的私人手工业作坊走上合作化道路,相继成立了北京市第二乐器生产合作社(东城),北京市第三乐器生产合作社(西直门),北京市第四乐器生产合作社(西单)和崇文乐器生产合作社(花市),主要生产民族乐器、风琴、快乐琴、琴盒、琴弦、军鼓等,到1958年1月,第二乐器生产合作社解体,第三第四乐器社和崇文乐器社合并组成北京乐器生产合作社(即北京提琴厂前身)。北京的西乐器行业,北京钢琴厂转制为地方国营企业,正式注册产品商标“星海”。1956年钢琴开始出口,1957年又研制我国第一架竖琴,填补我国西洋乐器制造又一空白。1959年国家拨款61万元引进德国制造击弦机加工成套设备20台,这是首次引进国外成套设备。北京管乐器厂1954年5月在全市第一批走上公私合营的道路,1958年产品开始销往国外,1965年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67年改名为北京管乐器厂,是国内最大的西管乐器生产厂家之一。
1965年6月北京市实行行业调整,由北京市一轻局组建北京市乐器总厂,把全市各乐器制作厂家包括市属、区属和街道所属的统一归口由乐器总厂管理,从而理顺了关系。其所属单位包括:北京艺华管乐器厂、北京民族乐器厂、北京乐器社、北京乐器研究所,并将原北京市乐器厂一分为四,分别成立了北京钢琴厂,北京乐器木材厂,北京乐器机修厂,北京乐器厂。总厂对所属各厂(除乐器社外)实行人员、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统一计划,统一核算,集中管理。总厂既是全行业的领导机关,又是服务机构。各分厂按照总厂的统一计划安排,分别组织各类乐器产品的生产,总厂共有职工1426人,固定资产369万元,流动资产218万元,全年生产各种主要乐器产品,包括钢琴680架、风琴2459架,西管乐器6085支,提琴826把,民族乐器40万件,民族鼓5479个,军鼓1800个,琴弦260万支,全年出口钢琴645架,提琴874把,西管乐器5849支,民族乐器1.6万元,创汇171.7万元。工业总产值达535.1万元,实现利税93万元,其中利润61万元,均比上年有了增长。1956年12月轻工业部科学研究院成立乐器研究所,1958年该所下放归北京市第一地方工业局领导,1960年又下放到北京市乐器厂代管,更名为北京乐器研究所。
上海乐器行业自1958年下半年归口上海市轻工业局文教用品公司领导,经过调整,改组成立三家地方国营工厂。其中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成为制作拉弹吹打四大类乐器的综合性民族乐器厂,民族乐器二厂以制作锣鼓类民族乐器为主,民族乐器三厂主制凤凰琴、风琴等。1958年,轻工业部为加快我国乐器工业的发展,在上海乐器厂召开“全国乐器工业现场会议”。
苏州地区,至1 9 5 4年政府已开始号召组织合作社,当时在市政府与手工业联社的领导下,部分个体户(三人以下者)通过参观了当时的竹筷合作社。认识到必须把分散的个体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让人力、物力、财力组成一个有领导有系统的集体生产单位这样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有利于提高技术和质量,促进生产率的提高。1954年12月2 7日由十六户手工业者共四十八人经市手工业联社的批准.成立了苏州乐器生产合作社”,正式开工生产。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工人们人心所向,在“三大”改造到来之前纷纷要求参加合作社。1956年1月由十四大户(十人以上)合并成立了“公私合营苏州乐器厂”余下的个体户全部加入乐器生产合作社,改称为“苏州第一乐器社”。生产范围包括胡琴笛箫唢呐、鼓(包括西乐器组)。同时也成立了苏州第二乐器社生产响器,人数约3 0多入。从此,苏州乐器业结束了几百年来分散经营的落后局面,工人们才真正成了企业的主人,
广州地区,1953年,广州市第一乐器生产合作社成立(后改为广州长征提琴社)。1954年,又组建了第二乐器生产合作社(后改为广州幸福民族乐器合作社)、第三乐器生产合作社(后改为广州星海民族乐器合作社)和广州国群乐器杂件生产合作社。1956年,和平乐器生产合作社、和声管乐器生产合作社、岭南乐器筲管生产合作社、聂耳乐器生产合作社以及红十筲笛生产合作社成立。另外,经过公私合营后,组成了广州钢琴厂、南联乐器厂、珠江乐器厂、同兴乐器厂和华英乐器厂。广州提琴制作实验室(后与广东乐器厂合并)也在这个时期成立。1957年公私合营的南联乐器厂、同兴乐器厂和珠江乐器厂合并为广东乐器厂。1958年6月,成立广州市五羊狮鼓生产合作社(后改为中娱鼓乐生产合作社),至此,广州乐器业基本组织起来,全行业有厂家12个,职工925人,主要产品有二弦、三弦、二胡等23个品种约70个型号规格。
(2)、乐器生产开始向半机械、半手工的工业生产模式转变。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地区的乐器生产企业广大技术人员和工人们开展的群众性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运动,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果。钢琴、民族乐器、提琴、西管乐器等乐器的材料加工和半成品零部件的初加工基本上实现了半机械化,一般的木加工通用设备基本应用于乐器制造中,一大批乐器加工专用设备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如二胡铣杆机、笛子打眼机、提琴铣板机、琵琶掏膛机、吉它打品机等,北京钢琴厂在获得轻工业部61万元的科技项目拨款后,从国外引进了击弦机加工设备20台,实现了击弦机全套零件自行加工。乐器设备的改造和创新大大改变了新中国乐器工业的生产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乐器改良取得历史性突破,新产品不断问世。新中国的成立促进了音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不仅群众性音乐艺术活动十分活跃,同时专业演出团体,音乐教育单位相继成立,如:中央音乐学院、中国广播民族乐团、中央歌舞团,上海音乐学院、广州星海音乐学院等,大大地推动了中国音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同时在乐器改良和创新方面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音乐教育家、演奏家们与乐器制造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们一起对旧有的民族乐器进行彻底的改革和改良,并在当时技术资料十分缺乏的情况下仿制钢琴、提琴、管乐器、吉他等西洋乐器,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现已基本定型并在舞台上经常使用,纳入音乐学院专业教学的许多民族乐器都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研制而成的。同时,各类经过仿制的钢琴、管乐器、提琴、吉他等乐器产品也形成规模化生产,产品投放全国各地乐器市场,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和群众性音乐文化活动或生活的需要,北京钢琴厂为向国庆十周年献礼,自行研制了堪称世界上最大的“十五英尺大型三角钢琴”献给了人民大会堂,充分显示了新一代乐器工人自力更生,敢于攀登技术高峰的创业精神,该台钢琴至今还陈放在人民大会堂。
这是北京乐器厂 研制的十五英尺钢琴,是向建国十周年的献礼
在 “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里,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甚至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乐器作为文化娱乐用品,需求量大大降低,市场萎缩,乐器制造业从高潮转入到低潮。这时有相当一批乐器生产企业停产、改产,改行生产刀把、梳子、电视机壳、钟壳等,中国乐器工业进入第一次“低谷”。
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从1966年开始历经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和国家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刚刚建立起来的乐器工业生产体系也深受其害,在极困难的形势下曲折、缓慢发展。同时,由于乐器生产企业大多数属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在“文革”中尚能勉强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严重损失。
北京乐器总厂在刚刚完成调整任务后,文化大革命发生,正常生产秩序受到破环,使乐器产品受到政治形势的变化畸形发展,起伏不定,开始民族乐器鼓、锣、镲等红极一时,继之洋鼓洋号畅销;随后又出现提琴、吉它热,而钢琴销售下降,根据中央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经一轻局协调组织手表会战,由钢琴厂负责生产油丝、发条试制,管乐器厂负责红宝石、防震器试制。1974年为了扩大钢琴生产,按照总厂安排把北京乐器厂提琴车间搬迁到工农兵乐器厂,1978年12月28日为促进北京乐器制造业学术交流,经市科协批准,成立北京乐器协会,由各乐器制造厂家、乐器研究所和乐器演奏家等共同发起,共有会员190家。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迁至上海闵行区莘庄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在“文革”期间,始终坚守生产,克服重重困难,保持着企业稳定发展。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实现企业整体搬迁,1969年,上海民族乐器一厂从上海市区丽水路迁至上海县(现闵行区)七莘路2号,新建厂房面积1.2万平方米。使企业从分散生产走向集中生产,企业管理大大加强。二是敦煌乐器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文革时期,所有文艺形式被排斥挤压,只有“样板戏”成为当时有限的文化生活内容,这给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民族乐器带来了一定的发展空间,这时上海民族乐器一厂保持沉着冷静,不管外部环境风吹浪打,内部稳坐钓鱼台,一心一意抓生产,抓质量,使“敦煌牌”乐器产品品种达到4大类500多种花色品种,“敦煌牌”琵琶、二胡、古筝、笛、巴乌等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当时“敦煌”乐器的销量占全国产销的70%,全国各大专业团体基本都使用“敦煌”乐器。三是企业技术装备改革力度有所加强。这一时期,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的技术装备发展到半自动化程度,专用设备总数达300余台。全自动琵琶共鸣体仿型铣床,液压直弓、弯弓机,琴弦钢绳机、压扁机等设备的研制成功,不仅使民族乐器制作从单纯的手工操作中得到初步解放,而且规范了乐器的生产,提高了工艺质量。四是着眼未来,注重人才培养。在非常时期,上海民族乐器一厂认识到有了人才就会有一切,因此他们在国内民族乐器行业中率先开办工业中学,共三期学生培养了约150名毕业生,毕业后他们分配到企业各个岗位,在以后相继成为企业的中流砥柱。
1966年广州乐器工业公司成立,下属乐器企业11个,1个乐器研究所,职工1414人, 1970年,将全市乐器行业的11个厂合并为3个厂:广州乐器厂、广州民族乐器厂和广州管弦乐器厂。1974年,实行专业管理,乐器行业又经调整,成立广州市乐器总厂。总厂下设8个分厂,职工1732人。1974年至1977年,行业先后新组建了手风琴厂和第二提琴厂。除钢琴以外,广州市乐器制造业新增手风琴、风琴、键子唢呐、低音拉管、低音喉管、603小号、扁筒二胡、定音器和特大号吉它等10多个新品种。197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93万元。
1975年2月,琴筝瑟改革小组在北京举行的汇报音乐会
“文革”时期的乐器市场起伏不定,畸形发展。一方面专业演出团体基本解散,只保留了“八个样板戏”,大多数文艺工作者没有工作。为了配合“样板戏”的精益求精,专门成立了为“样板戏”服务的“琴筝瑟”乐器改革小组,进行乐器改良工作,从全国各大乐器厂抽调骨干力量使弹拨乐器筝、琵琶、阮、低音拉弦乐器、管乐器加键唢呐、排笙的改良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这些改革成果都为以后民族管弦乐团(队)整建制的发展和提高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由于“文革”中专业演出团体基本瘫痪,但为基层群众性普及文艺活动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当时普及国内城镇、农村的“乌兰木骑宣传队”“小靳庄文艺宣传队”十分活跃,为乐器生产与经营提供了很大的商机,乐器生产出现“第二次高潮”,先是民族乐器鼓、锣、镲销售旺盛、后是西管乐器、打击乐器开始热销,再后来又现出了提琴、吉它热。
1976~1978年, “文革”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中国乐器工业进入第二次“低谷”。据广州乐器志记载,广州民族乐器生产,阮琴、月琴、杨琴、二胡等滞销积压,传统的民族乐器生产如筲笛、琵琶、普及扬琴、柳琴、三弦、二弦等10多个产品停产,其它民族乐器也处于半停产状态。这时,北京、天津、上海、苏州等全国各地乐器生产企业也都困难重重。据《中国轻工业年鉴》记载:“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我国各类乐器年产量,钢琴6326架、手风琴4,49万台、提琴27.44万把、风琴2.63万架,民族管弦乐器365,2万件,响铜乐器795.5吨、鼓乐器42.46万个、口琴399万支,西管乐器5,56万支。
4,新中国初期的乐器经营模式。乐器是一种文化商品,其本质属性是商品,商品的整个流通过程都要经过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乐器生产基本上是与销售、使用不联系。它所实行的完全计划经济指导下的乐器“统购包销”。
建国初期,我国经济体制全面实行政府指导下的计划经济,乐器作为文体用品的一个类别,实行的是“统购包销”,整个生产及销售模式是各自为政的封闭式管理,几乎100%的国有(集体)乐器生产企业基本没有销售功能,(上世纪六十年代,曾有北京民族乐器厂在北京琉璃厂文化街建有门市部,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在南京路建有门市部),企业经济考核指标主要以产值为中心,企业生产出产品全部交给属内贸的文化用品公司和外贸的本地区进出口公司。当时的乐器商业网络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的独立循环系统,而是一个综合性商业网络,负责全国各类商品调配的是全国性的一级采购站和地区性的二级、三级采购站,而在各大城市中负责直接乐器的是商场和百货公司里的乐器柜台(不是现在的柜台出租独立核算形式,而是全商场统一结算),当然也有个别的传统保留来的老字号琴行,如北京王府井宏声琴行,新街口清华乐器行、上海万里琴行,广州长江琴行等。而承担乐器出口业务是中国轻工业进出品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品公司以及本地区的进出品公司,如北京进出口贸易公司、上海进出口贸易公司、广州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外商或者各省市百货商场需要的乐器只能通过外贸公司和内贸文化站订购,是与企业不见面的,同时也不允许企业直接与外商或者其它各城市乐器销售网点发生关系的。(其实企业也没有能力或者说是不需要考虑销售,因为企业实行的政府指导下的单一生产体制)。与此同时,乐器商业体制也基本上是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其职能是根据各个时期的商品销售计划进行全国范围的商品调配。而与此相适应的乐器交易平台是政府所提供的三个综合性贸易平台:全国文化用品交易会、全国教育设备采购交易会、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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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乐器行业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一阶段走过的30年的历史,在这30年里,中国的乐器工业与新中国的前30年历程是一样的,基本建立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乐器工业体系,取得以下主要成就:
我国乐器生产体系初步建立,除已有的民族乐器以外,各地区相继建立了钢琴、口琴、手风琴、风琴、西管乐器、提琴、打击乐器、电子乐器等门类的乐器生产企业。这个时期,国内20多个省市的乐器工业体系逐渐形成,除北京、上海、广州、营口、天津、苏州等具有门类齐全的综合性乐器生产体系以外,乐器行业中的民族乐器企业遍及全国,其中以北京、天津、上海、苏州、广州5省市为重点,产量占全国的83%;西洋乐器产区11个,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苏州,营口.成都等成为集中产区;钢琴有北京、营口、上海、广州4个厂;手风琴有北京,天津,营口,上海,苏州5个厂;口琴有天津,营口,上海、广州4个厂,据统计,从北京星海钢琴的第一架钢琴做起,新中国前30年共计生产17404架钢琴。到50年代后期,我国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门类齐全的乐器生产体系。
行业管理组织初步建立,新中国前30年,我国实行的是完全计划经济体制,乐器归类于轻工产品文教用品,由轻工业部管理,轻工业部通过各地区轻工业管理部门间接管理乐器生产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乐器被列为制造业(门类)—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大类)—乐器制造(中类);在这一时期里,为行业服务的乐器标准、检测、信息等部门也逐步建立,归属于北京乐器研究所行政领导管理。与此同时,乐器行业第一本媒体杂志《乐器科技》也于1972年问世。
民族乐器改良改革以及设备技术革新成果取得突出的成绩,五种民族乐器标准制定使民族乐器生产初步走上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道路。民族乐器基本上适应满足社会主义音乐舞台演奏的需要。(未完待续)
注:文中部分历史资料摘自《北京乐器行业志》、《上海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苏州民族乐器一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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