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我省高校美育教学成果,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教学工作,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举办了山东省第七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本届基本功比赛在各高校师生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同时,也有11所高校因组织混乱、抄袭模仿、粗制滥造等问题被点名批评。
48所高校1200余名师生参加比赛
据了解,本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48所高校1200余名师生参加,经专家评审,共评出学校团体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8个;学生全能组(本科)个人一等奖5人,二等奖9人,三等奖14人,优秀奖17人;学生全能组(专科)个人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优秀奖5人;教师组一等奖20人,二等奖36人,三等奖53人;本(专)科生单项组一等奖24人,二等奖48人,三等奖71人;研究生单项组一等奖7人,二等奖12人,三等奖17人;本(专)科生单项组、研究生单项组一、二等奖的节目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原创作品一等奖26个,二等奖52个,三等奖81个。
省教育厅指出,多数高校对比赛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师生扎实的技术功底和精湛的艺术专业素养,赢得评委和观摩嘉宾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水准,成绩优秀;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在组织发动、获奖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进步明显。
演奏、演唱作品和舞蹈作品多数以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体现了广大师生的爱国情怀和中华文化自信。部分师生的原创作品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的进步、人民生活的变化,师生深入生活、向生活寻求创作灵感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本届基本功比赛参赛师生的产生采取学校推优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办法,既是参赛学校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对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高校内涵发展有重要意义。
部分高校存在抄袭模仿、粗制滥造等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通报,本届比赛也暴露出了我省高校在艺术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个别高校对比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排部署迟缓,组织管理混乱。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艺术学院、菏泽学院在抽签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现象突出。
部分传统师范类高校对音乐教育专业重视不够,在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质量出现下滑;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设置方面照搬专业音乐教育模式,重视学生音乐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学生音乐教学能力的培养。
部分高校对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不够,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突出,有的教师专业素养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化水平仍需加强。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宁学院教师组成绩较差,没有展示出应有的专业水平。
原创作品报送存在数量少、质量不高以及抄袭模仿、粗制滥造等问题,特别是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精品力作数量较少。部分高校选送作品重复改编、内容陈旧、缺乏特色,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山东艺术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把在全国大艺展中获奖的舞蹈作品再次报送参加本届比赛。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深入查找在艺术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艺术教育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全省高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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