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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18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近日发布了《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回顾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总体状况,公布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权威数据,明确了今后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基本思路,将对规范网络音乐市场、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是《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摘要。
  一、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平稳发展

  2010年是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调整中平稳发展的一年,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中国网络音乐行业加强了行业自律和行业沟通,不断探索符合大众需求和市场发展规律的业务形式,整个网络音乐市场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两大领域都实现了用户规模的稳步增长和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市场整体版权保护状况不断改善,商业模式探索逐渐成熟,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作为市场主体的网络音乐企业的数量在2010年平稳增长。截至年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具有网络音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有240家,比2009年增长14.3%。

  市场规模方面,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09年增长约14.4%。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平稳上升,我国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2.8亿元,比2009年增长64%。无线音乐在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较2009年增长9.8%,在网络音乐总体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87.8%,是支撑和推动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2010年电信运营商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5%。

  

  

  

  在用户规模上,网络音乐用户数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我国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已达到3.6亿,使用率达到79.2% ,增长率为12.9%。同时,互联网用户对音乐服务的使用率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用户特征方面,呈现出男性比例高,年龄层次较年轻,文化程度高、用户喜欢的音乐类型广泛、获取音乐产品途径多样等特点。中国无线音乐市场用户数规模达6亿人次,在移动用户中渗透率高达70%,使用率仅次于手机在线聊天、阅读和搜索。无线音乐用户数的持续增长一方面归因于移动用户数的增长及电信运营商对于无线音乐业务的持续推动,另一方面3G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环境日趋成熟,各种无线音乐应用变得更多,这些大大提高了用户的渗透率。

  2010年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众多原创音乐作品的产生和音乐人才的涌现都得益于网络。网络音乐作品《爱情买卖》、《浅爱》等被大量收听和下载,“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近日发布了《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回顾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总体状况,公布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权威数据,明确了今后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基本思路,将对规范网络音乐市场、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是《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摘要。
  一、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平稳发展

  2010年是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调整中平稳发展的一年,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中国网络音乐行业加强了行业自律和行业沟通,不断探索符合大众需求和市场发展规律的业务形式,整个网络音乐市场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两大领域都实现了用户规模的稳步增长和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市场整体版权保护状况不断改善,商业模式探索逐渐成熟,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作为市场主体的网络音乐企业的数量在2010年平稳增长。截至年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具有网络音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有240家,比2009年增长14.3%。

  市场规模方面,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09年增长约14.4%。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平稳上升,我国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2.8亿元,比2009年增长64%。无线音乐在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较2009年增长9.8%,在网络音乐总体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87.8%,是支撑和推动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2010年电信运营商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5%。

  

  

  

  在用户规模上,网络音乐用户数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我国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已达到3.6亿,使用率达到79.2% ,增长率为12.9%。同时,互联网用户对音乐服务的使用率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用户特征方面,呈现出男性比例高,年龄层次较年轻,文化程度高、用户喜欢的音乐类型广泛、获取音乐产品途径多样等特点。中国无线音乐市场用户数规模达6亿人次,在移动用户中渗透率高达70%,使用率仅次于手机在线聊天、阅读和搜索。无线音乐用户数的持续增长一方面归因于移动用户数的增长及电信运营商对于无线音乐业务的持续推动,另一方面3G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环境日趋成熟,各种无线音乐应用变得更多,这些大大提高了用户的渗透率。

  2010年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众多原创音乐作品的产生和音乐人才的涌现都得益于网络。网络音乐作品《爱情买卖》、《浅爱》等被大量收听和下载,“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二、 网络音乐市场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应该看到,发展中也伴随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版权问题依然是困扰网络音乐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无论是在互联网还是在手机终端,音乐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始终受到广大用户的喜爱。然而网络音乐盗版的肆无忌惮,使得从业者无法建立清晰的盈利模式。

  消费者免费消费习惯短期难以改变。中国的广大网民长期以来养成了免费使用网络资源的习惯,这一习惯在网络音乐市场中进一步延伸,付费消费的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另外,众所周知的盗版问题,也是消费者免费消费的源头,这也造成了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单一,赢利困难。

  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和人才缺乏。由于盗版猖獗、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网络音乐虽然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形式,但其原创音乐创作者却在逐渐减少,纷纷转行作影视或其他行业。唱片公司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导致其出歌数量逐年减少。

  无线音乐的商业模式有待突破。运营商在市场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能够直接影响价值链各方的行为和收益。市场创造的大部分利润都归运营商所有,其他产业各方的收入更多的受运营商政策而非自身业务状况的影响,这种模式不利于各方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更加公平公正的商业模式需要建立起来。

  三、 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与引导。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文化部已经形成了主体准入、内容审查、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一整套网络音乐市场管理体系。2010年,文化部继续按照国务院赋予的相关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音乐市场的监管。

  首先加强网络音乐经营主体的管理。目前经过文化部批准的获得网络运营资格的网络音乐经营单位有240余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运营的现象还是不断发生,这个问题将成为文化部继续监管的重点工作。2010年文化部关闭了300多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的音乐网站,并组织主要网络音乐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培训,网络音乐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了遏制。

  加强了对网络音乐内容的管理,严厉查处含有不良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2010年4月,文化部再次部署对“粗口歌”等违法网络文化产品的查处工作,被查处的“嗨嗨舞曲”、“深港DJ舞曲”等10家网络音乐网站提供“粗口歌”等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内容低俗、格调低下,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查处,网络音乐内容和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打击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49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问题严重的现象,文化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了跨部门,跨区域的协查机制,开展打击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并分批下发违法违规歌曲名单进行清理查处。

  四、 网络音乐市场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趋势:

  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将进一步融合。未来随着无线网络的发展,在线和无线音乐的界限将会模糊。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运营商如能把握机会,将两块业务很好地结合,相信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3G网络对网络音乐的影响进一步显现。3G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环境日趋成熟,多种多样3G终端也迅速普及,带有Windows Mobile、Symbian、Android等智能操作系统的无线终端更加智能化,各种无线音乐应用变得更多,这些使无线音乐成为网络音乐市场中最具增长力的细分领域。

  网络首发成为原创音乐发布的重要途径。2000年的2月5日零点,中国第一首网络首发歌曲以MP3格式出现在“人民时空”的音乐平台发布,拉开音乐作品网络首发的序幕。经过10多年的发展,如今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唱片公司和歌手新歌、MV发布推广的主要选择,网络首发也成为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吸引用户、聚集用户的一个重要手段。

  网上商店成为无线音乐下载最新亮点。国际知名的苹果公司开辟了在线应用商店模式,谷歌、黑莓、三星等厂商也纷纷效仿,诺基亚、摩托罗拉、联想等移动终端商都重金投入,力图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这样的通信运营商,也开始了自己在线软件商店的建设。

  社区网站为音乐传播模式带来变革。以开心网、校内网等为代表的社交类网站迅速发展,其内嵌的网络音乐播放插件和用户分享、口碑传播的模式促进了网络音乐传播方式的变革,让小型唱片公司和非主流创作者可以更容易地传播他们的作品。社区网站的粘性和互动性将为网络音乐传播带来巨大的变革。

  网络音乐将由简单统一向个性化发展。网络音乐的服务形式已从单纯的音乐内容提供,发展到现在音乐分享交流阶段。更多用户不满足于被动的收听音乐,而是热衷于分享。网络音乐未来将发展到音乐精准推荐的阶段,用户需要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能实现智能化推荐音乐。这对网络音乐内容服务商和运营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对用户行为进行精确的识别,并且智能化为用户提供分类服务。

  音乐云将成为服务热点,前景尚不明朗。A8 音乐于2010年年初提出了“音乐云”服务的概念,拉开了中国网络“音乐云”序幕,其他厂商纷纷跟进。所谓“音乐云”,简单的讲就是用户通过音乐软件,可以将存储在云端的音乐内容在手机、PC和电视等多种设备上进行播放、分享,无需用户再费时费力从电脑存储器中拷贝到其他终端设备。这一崭新模式能否在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洗牌,目前看来前景尚不明朗。

  网络音乐终端将更加多元化和便捷。网络音乐终端将更加多元化,未来用户更多会在个人电脑、手机上玩音乐,实现在车载终端、网络游戏终端、KTV、或者企业的终端、家庭终端上下载并收听音乐,使网络音乐的体验将无处不在。

  资本市场将进一步关注中国网络音乐市场。随着产业环境的改善,以及中国网络音乐主管部门对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力度的加强,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环境将在未来一、两年内将得到较大改善。同时,国内的网络音乐经营企业开始探索和创新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音乐盈利模式,并有部分网络音乐经营企业开始盈利。以上情况的出现,势必引起资本市场尤其具有音乐产业背景的投资机构的关注。

  二、 网络音乐市场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应该看到,发展中也伴随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版权问题依然是困扰网络音乐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无论是在互联网还是在手机终端,音乐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始终受到广大用户的喜爱。然而网络音乐盗版的肆无忌惮,使得从业者无法建立清晰的盈利模式。

  消费者免费消费习惯短期难以改变。中国的广大网民长期以来养成了免费使用网络资源的习惯,这一习惯在网络音乐市场中进一步延伸,付费消费的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另外,众所周知的盗版问题,也是消费者免费消费的源头,这也造成了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单一,赢利困难。

  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和人才缺乏。由于盗版猖獗、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网络音乐虽然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形式,但其原创音乐创作者却在逐渐减少,纷纷转行作影视或其他行业。唱片公司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导致其出歌数量逐年减少。

  无线音乐的商业模式有待突破。运营商在市场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能够直接影响价值链各方的行为和收益。市场创造的大部分利润都归运营商所有,其他产业各方的收入更多的受运营商政策而非自身业务状况的影响,这种模式不利于各方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更加公平公正的商业模式需要建立起来。

  三、 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与引导。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文化部已经形成了主体准入、内容审查、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一整套网络音乐市场管理体系。2010年,文化部继续按照国务院赋予的相关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音乐市场的监管。

  首先加强网络音乐经营主体的管理。目前经过文化部批准的获得网络运营资格的网络音乐经营单位有240余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运营的现象还是不断发生,这个问题将成为文化部继续监管的重点工作。2010年文化部关闭了300多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的音乐网站,并组织主要网络音乐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培训,网络音乐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了遏制。

  加强了对网络音乐内容的管理,严厉查处含有不良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2010年4月,文化部再次部署对“粗口歌”等违法网络文化产品的查处工作,被查处的“嗨嗨舞曲”、“深港DJ舞曲”等10家网络音乐网站提供“粗口歌”等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内容低俗、格调低下,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查处,网络音乐内容和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打击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49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问题严重的现象,文化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了跨部门,跨区域的协查机制,开展打击网络音乐市场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并分批下发违法违规歌曲名单进行清理查处。

  四、 网络音乐市场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趋势:

  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将进一步融合。未来随着无线网络的发展,在线和无线音乐的界限将会模糊。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运营商如能把握机会,将两块业务很好地结合,相信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3G网络对网络音乐的影响进一步显现。3G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环境日趋成熟,多种多样3G终端也迅速普及,带有Windows Mobile、Symbian、Android等智能操作系统的无线终端更加智能化,各种无线音乐应用变得更多,这些使无线音乐成为网络音乐市场中最具增长力的细分领域。

  网络首发成为原创音乐发布的重要途径。2000年的2月5日零点,中国第一首网络首发歌曲以MP3格式出现在“人民时空”的音乐平台发布,拉开音乐作品网络首发的序幕。经过10多年的发展,如今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唱片公司和歌手新歌、MV发布推广的主要选择,网络首发也成为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吸引用户、聚集用户的一个重要手段。

  网上商店成为无线音乐下载最新亮点。国际知名的苹果公司开辟了在线应用商店模式,谷歌、黑莓、三星等厂商也纷纷效仿,诺基亚、摩托罗拉、联想等移动终端商都重金投入,力图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这样的通信运营商,也开始了自己在线软件商店的建设。

  社区网站为音乐传播模式带来变革。以开心网、校内网等为代表的社交类网站迅速发展,其内嵌的网络音乐播放插件和用户分享、口碑传播的模式促进了网络音乐传播方式的变革,让小型唱片公司和非主流创作者可以更容易地传播他们的作品。社区网站的粘性和互动性将为网络音乐传播带来巨大的变革。

  网络音乐将由简单统一向个性化发展。网络音乐的服务形式已从单纯的音乐内容提供,发展到现在音乐分享交流阶段。更多用户不满足于被动的收听音乐,而是热衷于分享。网络音乐未来将发展到音乐精准推荐的阶段,用户需要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能实现智能化推荐音乐。这对网络音乐内容服务商和运营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对用户行为进行精确的识别,并且智能化为用户提供分类服务。

  音乐云将成为服务热点,前景尚不明朗。A8 音乐于2010年年初提出了“音乐云”服务的概念,拉开了中国网络“音乐云”序幕,其他厂商纷纷跟进。所谓“音乐云”,简单的讲就是用户通过音乐软件,可以将存储在云端的音乐内容在手机、PC和电视等多种设备上进行播放、分享,无需用户再费时费力从电脑存储器中拷贝到其他终端设备。这一崭新模式能否在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洗牌,目前看来前景尚不明朗。

  网络音乐终端将更加多元化和便捷。网络音乐终端将更加多元化,未来用户更多会在个人电脑、手机上玩音乐,实现在车载终端、网络游戏终端、KTV、或者企业的终端、家庭终端上下载并收听音乐,使网络音乐的体验将无处不在。

  资本市场将进一步关注中国网络音乐市场。随着产业环境的改善,以及中国网络音乐主管部门对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力度的加强,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环境将在未来一、两年内将得到较大改善。同时,国内的网络音乐经营企业开始探索和创新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音乐盈利模式,并有部分网络音乐经营企业开始盈利。以上情况的出现,势必引起资本市场尤其具有音乐产业背景的投资机构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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