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世纪初,文化产业第一次见诸政府的正式文件以来,文化产业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在“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一直以高于GDP增幅的速度增长,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各种扶持一直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从去年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今年两会上,文化产业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再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有关表述,可以发现,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实践后,在新的国际国内局势,以及经济发展形势下,人们在宏观层面上已经对文化产业有了新的认识。分析这些新的认识将直接关系到对我国文化产业今后的发展模式和方向的把握。
文化产业的发展关系到民生和幸福指数的实现。不论是今年初各地的两会,还是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民生和幸福指数都是热点词汇。关注民生和用幸福指数来衡量发展水平,不仅仅是概念上的新提法,更是对“唯GDP”发展范式的一种根本性的理念转变,意味着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将有一个全新的面貌。这种理念转变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将是双向的,关注民生首先就意味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保障体系的完善将能够释放出相当的消费能量,这其中当然包括文化消费,这对于解决我国长期以来文化消费与收入水平相比较低的难题有着直接的助益。第二,民众幸福感的实现,离不开精神需求的满足,而文化产业能够提供民众需要的除公共文化之外的大部分文化产品,因此,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是构成民众幸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结合将更为紧密,拉动效应将进一步放大。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尽管已经发展了十几年,但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仍然很小,更多地还被人们看做是一种“独善其身”的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联系不够紧密。但是,可以预计,在“十二五”时期,随着文化产业本身规模的扩大,以及其生产性服务行业作用的发挥,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结合将更为紧密。首先,作为一种处在高速成长期,并被国家作为“支柱性产业”来扶持的产业门类,文化产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需要相关服务业的大量支持,例如金融、咨询、评估等都在此列,在“十二五”时期,专门为文化产业发展量身定做的相关服务将会增多。其次,随着文化产业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功能的发挥,其作为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功能也将得到制造业等传统产业门类更多的重视。不论是这两种作用中的哪一种,都将促进文化产业尽快融入整个经济增长的大环境中,成为具有强大拉动作用的重要产业门类。
文化产业是手段,更是目的本身。如果说之前我们对于文化产业的认识还更多地停留在它是一种新兴产业,是改变经济增长模式的一种手段的话,那么在“十二五”时期,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将回归本体,也就是说,它不仅是手段,更是目的本身,发展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而言,不是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不得不为之的路径之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随着我国经济总体规模跃居世界第二,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硬实力的增强对我国的软实力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目前的软实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而发展文化产业是增强软实力的重要手段,甚至文化产业的实力和规模就是软实力本身的构成要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将发展文化产业仅仅看做是一种手段,那么产业将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