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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指的是美国以南直到南美洲最南端的广大地区。面积相当于两个欧洲,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南美洲四个部分,古代印第安人曾在这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玛雅、阿兹台克、印加三大文化。音乐在当时也得到了较高的发展。玛雅人的器乐与歌唱、舞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用敲击乐器较多,如用半个葫芦制成放在水盆中敲击的水鼓和用坚硬的长豆荚相互敲击的乐器,还有能吹出鸟鸣声的管乐器等。阿兹台克人则经常使用木鼓、竹笛、海螺和葫芦制成的摇铃。在印加人的音乐中,以排箫和竖笛著称,据说当时曾有多达百人的竖笛乐队为舞蹈伴奏。在印加贵族子弟的教育中,音乐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无半音的五声音阶是印第安人普遍采用的音阶。
经过300多年的殖民统治后,拉丁美洲的音乐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大量欧洲(尤其是地处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葡萄牙)的音乐文化传播到了整个拉丁美洲。同时,来自非洲的黑人奴隶也带来了非洲的音乐艺术。长时期种族间的混血,也形成了各种新的混合民族。拉丁美洲的文化正是欧洲文化、印第安文化和非洲文化经过长期的碰撞、冲突、渗透、吸收后融合而成的一种统一而又多元的文化。它源于这三种文化而又不同于原有的文化,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界上。从宏观的角度看,拉丁美洲音乐也是欧洲音乐、印第安音乐、非洲音乐的混合体。但由于混合的类型、层次、成份、程度各不相同,就形成了十分丰富、多种多样的音乐风格。如今,拉丁美洲音乐正以其色彩的丰富。节奏的独特,旋律的美妙,和声的浓郁,吸引着广大的音乐爱好者。它那无比的热情,充沛的活力,神奇的风貌,使世人为之瞩目。正如拉丁美洲伟大的革命家古巴诗人何塞·马蒂所说的:“这是一片用音乐和大自然秀丽景色装点的和谐和富有艺术的国土”。
拉丁美洲的音乐文化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印第安人音乐;以黑人音乐为中心的非洲--美洲音乐;以土生白人、混血人音乐为代表的拉美民间乐。
印第安人音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处于孤立偏僻地区印第安人的音乐,如亚马逊热带丛林区的印第安人。由于处于较原始的状态,其音乐比较简单;又如厄瓜多尔希法罗人的音乐只采用了三个音。巴西卡马尤拉人的音乐也比较简单,但却拥有世界上最长的管乐器--由两根植物茎(一长1.6米、一长2.2米)捆绑在一起的乐器,他们的音乐与舞蹈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往往是在各种仪式、庆典上才表演。这些,对于研究音乐的起源和发展是很有用的。
著名的太阳祭节日,在隆重的庆典上可以见到传统的印地安人音乐歌舞表演。玻利维亚高原的普诺也被誉为"美洲大陆民间歌舞之乡"。
黑人音乐亦称美洲--非洲音乐。这种音乐主要分布于加勒比海和巴西以及秘鲁、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的沿海地区。苏里南的原始森林中,逃亡的黑人奴隶和加勒比海的海地保存了较纯的非洲音乐。在巴西的巴伊亚地区和古巴、特立尼达多巴哥等国的黑人音乐,则受葡萄牙、西班牙文化的影响较多。美洲--非洲音乐的特点是节奏在音乐中起主导作用,切分很强烈,常采用多线条节奏,呼应式的歌曲,乐段结构不方整,使用欧洲乐器多,且偏爱敲击乐器。加勒比海流行的钢鼓乐就是黑人的创造。这是一种用汽油桶制作的旋律性敲击乐器。这种来自汽油桶的美妙音乐震惊了世界。巴西的桑巴、伦都和古巴的伦巴,加勒比海的卡立普索、曼波、恰恰恰以及秘鲁的马里涅拉、冬德达等舞曲,都是较典型的美洲--非洲音乐歌舞体裁。
拉美民间音乐指的是:主要受到欧洲音乐强烈影响的土生白人、印欧混血人的音乐。这类音乐直接来源于伊比利亚半岛,但在几百年的漫长岁月中己适应了拉丁美洲的风土人情,产生了变异。它基本保留欧洲音乐体系的基础(包括调式、和声、节拍、乐段结构等),但它那热情洋溢的风格,激荡人心的气氛,已根本不同于伊比利亚半岛的民族音乐了。这种音乐的特点是带有淡淡的怀乡、忧愁的色彩,重唱形式多,唱法放松,音色柔和抒情,采用3/4及6/8节拍多,乐段结构较方整,采用吉他很多。来自西班牙的竖琴在拉美也流行很广,但乐器音色变得嘹亮明快、"竖琴之国"巴拉圭还发展了用竖琴伴奏的独唱、重唱等形式。具有小吉他形状和曼陀林音域的恰朗戈(五弦琴)、蒂波里(三弦琴)、瓜德罗(四弦琴)等弹拔乐器都是欧洲音乐文化与印第安音乐文化巧妙结合的硕果,现已成为拉美音乐中不可缺少的乐器。在墨西哥还发展了一种溶吉他、小号、小提琴、低音吉他为一体的马里阿奇乐队音乐,特色鲜明,很受欢迎。
墨西哥的松,智利的库艾卡,阿根廷的探戈,秘鲁的秘鲁园舞曲等都是典型的拉美民间音乐歌舞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