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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提高班的通知

2005-08-08

各级教委(教育局)、教科院所、师范院校、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饿若干意见》的精神,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适应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组织丰富多才多采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的饿要求;帮助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综合能力;解决音乐课程教学和课外活动中遇到的疑难与困惑,中央教科所学校教育部、中央教科所体卫艺研究中心决定联合举办“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提高班”。
一、培训内容
  1、课堂教学中的发声练习 4、合唱的排练与指挥
2、教唱歌曲的饿方法与技巧 5、校园优秀合唱、演唱作品赏析
3、歌曲分析与艺术处理 6、学校非正规编制的乐队组合与排练
7、学员自带合唱作品录像点评
二、邀请专家
徐沛东 中国音乐家协会分党组书记
周荫昌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解放军艺术学院教授
詹万生 中央教科所学校教育研究部主任
秋 里 中国合唱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合唱协会指挥委员会主任
赵登营 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教授
孟大鹏 中国合唱协会童声合唱协会主任、国家一级指挥
杨春林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担任北京翠微小学、三十五中、
清华附中、人民大学民乐团的指挥
宋 一 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主任
李荣芝 中央教科所学校教育研究部
王黎丽 北京市和平街一中高级教师
辛晓宇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高级教师
三、培训特色
聘请国内著名音乐教育专家和中小学音乐教师讲授相关专题知识并进行
教学示范,授课方式采取大、小班结合,知识讲座和实践演练相结合,理论
联系实际、立体全面、生动真实、注重实效。
四、培训对象及待遇
参加对象为全国各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少年宫、少儿艺术团体音乐教
师。
教师可带近期教学课例录象(教学或音乐表演作品,普通录象带,光盘
均可,要求图象清晰),培训期间专家可面对面进行点评指导;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央教科所学校教育研究部、中央教科所体卫艺研究中心培训结业证书
报到时交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发证书用)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5年8月8日--8月17日(8月8日报到) 北京
六、报名办法及费用
每人交纳培训费1200元;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期培训只安排80 人左右,请将报名表传真或
邮寄至培训办公室。培训办公室根据材料回复是否接受参加培训及
有关具体事项。
七、培训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6号信箱(100875)联系人:王、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51845/62251879 E-mail:dffx2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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