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司函[200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2000]1号)要求,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已经进入到二级课题结题工作阶段。鉴于目前部分实验县(市)对负责课题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为了加强沟通与交流,进一步了解各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市)研究进展的情况,提高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研究的质量,按预定的时间完成结题工作,请各地根据本地研究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子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表》(附后),于6月30日之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江艺 010-66097189,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卫艺司艺术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ΟΟ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 |
1. | 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市、区、旗)名单.doc |
2. | 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子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