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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中音乐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

2018-03-12
        研究性学习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普遍采用的一种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策略。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是知识经济的产物,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如何在音乐研究性学习中,构建一种积极生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已成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探讨的热点。如何开展高中音乐研究性学习?如何有效地解决研究性学习中的问题,也是很值得探究的。
         一、改变学习方式,培养音乐研究性学习的兴趣 高中音乐研究性学习是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的,它不同于研究型课程,较为开放,较为自由。高中音乐毕竟有其教学大纲、内容与要求。所以,在具体的音乐教学中,要以研究性学习的观念去处理课堂教学,把探究的理念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去。然而,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采用的“注入式”,使教师和学生形成了一种“权威”和“服从” 的关系。久而久之,造成学生对音乐学科产生另类思想的大有人在,大大地打击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二、改变学习方式,在合作学习中进行音乐研究性学习 音乐研究性学习中最重要的一种学习方式是探究型合作学习。它是一种共同的、开放的、包容的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在音乐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信息的获取与交流将是信息时代公民的生命,与他人的友好合作是信息时代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研究学习中应提倡同学间的讨论与交流、互相提问,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研究和探究中进行有效的合作学习,能使学生们意识到个人目标与小组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关系,能使学生明白只有在小组其他成员都成功的前提下,自己才能获得成功,每个学生必须在小组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小组成员之间是“沉浮与共”的关系。学生在自主的讨论和制定研究性学习方案、自觉的探究和实施研究性学习方案、自主的、自觉的发挥学生之间的互助精神的氛围中,自然而然的形成探索生命奥秘的小集体。在合作学习中,教师要充当“管理者”、“促进者”、“咨询者”、“顾问”和“参与者”等多种角色,目的是促进整个教学过程的发展,使学生与新知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教师不要把自己视为工作者,而是合作者。
         三、 激励评价学生音乐研究性学习的成果 评价是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最后一环,它决定着学生研究的方向和价值。所以,如何评价意义非常重大。评价的好坏关系到学生今后的学习兴趣。


        第一:我认为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应重视形式上的评价,而轻总结性的评价;应重视对研究过程中,学生研究学习行为的积极性的评价,轻视在研究结束后进行过多的说教和评价,以不断鼓励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研究活动。 第二:学生在音乐研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也许是最直接的,学生的学习行为出现偏差时,老师应当有正确的指导,不要随意否定,应指导学生如何去做、如何去解决问题才对; 第三:学生在音乐研究性学习的探究过程和取得结果或总结时,指导教师要即时的给予鼓励、表扬和肯定。这样,能使学生保持独立持续探究的兴趣;能使每个学生都可积累亲自参与、探索研究的积极经验; 能激活学生的创新精神;能提高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使学生学会分享和合作。
        四、音乐研究性学习初探小结与思考
        (一)音乐研究性学习中应该防止学生们不积极的参与合作学习 研究性学习中的合作学习通常不以个人成绩作为评价的依据,而是以各个小组在达成目标过程中的整体成绩作为评价与奖励的标准。这种机制可以把个人之间的竞争转化为小组之间的竞争,从而促使小组内部合作,使学生各自在小组中尽其所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在研究性学习中,常常会出现学生们不积极参与合作学习的现象。因此,教师必须做好合作学习的前提工作,精心筹备小组应具备的合作条件。


        (二)音乐研究性学习中应该防止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地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获得结论的过程。既不要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也不要片面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而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教师要重视学习过程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循循善诱。师生双方始终保持平等民主的关系,师生双方的活动都统一在共同体验探索音乐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科学知识的唯一传授者,学生也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体验到多种学习方法,学到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将原有“权威——服从”的关系逐渐变成“指导——参与”的关系。这样,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可以形成有机的统一。
         (三)音乐研究性学习中应该防止科学化与学科化的倾向 《课标》中阐述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她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的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觉。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蕴藏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在学生共同研究课题的过程中,不仅能使学生的在欣赏音乐、掌握音乐和了解音乐的态度、习惯、审美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有效提高,还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获取更多音乐知识。如:在了解通俗音乐发展史的同时,也了解到了早期的通俗音乐大致起源于公元前的古罗马、古埃及的“行吟歌手们”,在兴起的城市、集镇之间流动和遍及剧场和街市的“击”歌现象;在掌握了这些音乐学习知识同时,还联想到了文学,我国古时候吟诗也如同唱歌等。在探究通俗音乐种类这个问题时,学生们的视野更加宽广,在掌握了西方通俗音乐种类的同时,又了解到了美国黑人的音乐特点。


        (四)音乐研究性学习中应该防止片面注重研究结果,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成功与否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每个学生积累的参与和探索研究的积极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在研究学习的全过程中,创新意识始终贯穿于学生的学习中,音乐本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音乐的学习本不是单纯为解决音乐知识和技能而存在的,它是建构在音乐艺术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首位,注重学生在音乐感受和体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对人对事的看法和价值取向,以及宽容乐观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让同学们在研究过程中,懂得了如何去学习,如何去解决问题。如果我们片面地强调研究的结果,而贬低研究的过程,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要避免这一现象,就必须使获得应用的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本身成为学生课题探究的一部分,让学生掌握对课题的探寻研究方法,学会表达和倾听、学会互动和支持,在经历和体验的基础上研究方法的意义。本着“不求人人成功,但求人人进步”的评价宗旨。使学生的着力点定位在争取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和不断进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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